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嘉德博源燃气有限公司达坂城区天然气气化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信息来源: 日期:2022-01-13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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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嘉德博源燃气有限公司达坂城区天然气气化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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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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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安全评价的评价范围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嘉德博源燃气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天然气气化工程的生产设施,包括达坂城首站、达坂城调压站、燃气管网及配套的公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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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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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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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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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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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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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评价组认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嘉德博源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气化工程生产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对策:1、在次高压、中压燃气干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燃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
2、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使用培训及日常检查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备用状态,过期、损坏的应急物资及时配备。
3、在日常运行中,应保证固定式天然气检测报警器的完好性,检测报警仪表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校正,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
4、使用防爆工具进行检维修作业,施工工具不得随意乱扔和撞击。
5、做好燃气设施的巡检及保护工作,定期进行检测,对于各种安全附件、安全设施应保证完好性及有效性。
6、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7、根据《自治区企业安全总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设置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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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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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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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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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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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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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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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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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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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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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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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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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南森、刘涛、杨航、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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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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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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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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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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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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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勘查现场的地理位置;勘查现场的周边环境;勘查本项目的社会环境;了解安全管理情况及配套依托设施情况,检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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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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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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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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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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