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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评项目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在役装置(轻汽油醚化装置、轻烃分离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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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截图_20211122171732.png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在役装置(轻汽油醚化装置、轻烃分离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轻汽油醚化装置2010年建成,轻汽油设计处理能力为40万吨/年;轻烃分离装置2013年建成,装置设计处理能力30万吨/年,本次对上述2套生产装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评价过程

包括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等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评价、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蒸气云灾害评估

评价结论和对策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在役装置(轻汽油醚化装置、轻烃分离装置)近三年生产期间,本着《安全生产法》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对现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定期维修、维护,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满足工艺安全生产的需求。

综上所述,通过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在役装置(轻汽油醚化装置、轻烃分离装置)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管理状况的检查分析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评价组认为: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西峰工贸总公司在役装置(轻汽油醚化装置、轻烃分离装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满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德华

技术负责人

汪云鹏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德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刘德华

报告审核人

王超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夏强、李志强、麻劲文、孙金仁、刘涛、宋宇兵、杨航、王超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德华、夏强、李志强、麻劲文、王超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刘德华、孙金仁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勘察组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发现问题,了解项目的周边以及现场情况。(2020年7月1日)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2020.9.11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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