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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评项目

克拉玛依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油建路至银河路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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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油建路至银河路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应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克拉玛依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12月委托乌鲁木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过程
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和收集资料,成立了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并编制了安全验收评价计划书。进行资料与标准的收集、选择及评价单元划分。于1218派专家组深入项目现场,会同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分专业进行检查,综合各专业检查结果,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验收评价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事后评价组对建设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验证。综合设计文件、现场检查情况,经过研究分析和整理,编写了报告初稿,又经内部讨论和审核、综合整理,完成了《克拉玛依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油建路至银河路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评审稿。
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和现场检查
评价结论和对策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目前克拉玛依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油建路至银河路供热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李维
技术负责人
汪云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毛江运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维、李志强
报告审核人
刘德华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超、夏强、李志强、李维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超、夏强、李志强、李维
技术专家
王建章、史书法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李维、李志强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81218,我公司评价组一行2人到建设单位银河热力站、文化热力站和古田热力站以及自动化改造项目现场,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并收集资料。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2019119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其他

乌鲁木齐德诺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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