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呼东1井天然气回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 日期:2026-04-22
网上公开的评价报告信息表
| 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呼东1井天然气回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简介 | 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天然气回收装置1座,设计规模40×104Nm3/d;新建呼东1井至新建露点控制站的单井集输管线1条。 |
| 评价过程 | 前期准备;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作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等。 |
| 评价方法 |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
| 评价结论和对策 | 评价组认为,《克拉玛依市富城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呼东1井天然气回收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方案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该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其风险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具备工程建设条件。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超 |
| 技术负责人 | 孙明卫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德华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超、南森 |
| 报告审核人 | 李志强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超、夏强、麻劲文、陈宏辉、黄世敏、南森、李志强、刘德华、孙明卫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超、夏强、刘德华、李志强、麻劲文、南森 |
|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 王超、南森 |
| 现场勘查的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6年3月16日,项目组长及成员、业主陪同人员到现场勘察现场,了解现场周边环境,同时收集编制报告所需的资料。 |
| 评价报告提交的时间 | 2026年3月26日 |
| 项目所属业务范围 |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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